重点推荐

也许是因为车位太难找
也许是只顾自己方便图省事
也许是贪图夏日里的树荫下清凉
人行道上时常能看到乱停乱放的机动车

车辆不按规定停放
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
还易造成交通拥堵
甚至引发交通事故

那些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
不仅导致人行道被碾压受损
还妨碍行人正常通行
迫使行人走入机动车道
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!

近期,思明交警对部分人行道上
违法停放的车辆
进行曝光
违停车辆曝光台

违停时间:5月18日19时51分
违停地点:禾祥西路

违停时间:5月16日15时30分
违停地点:湖滨南路

违停时间:5月15日7时41分
违停地点:凤屿路

违停时间:5月19日7点58分
违停地点:盈翠西路

违停时间:5月19日8点27分
违停地点:屿后南路

违停时间:5月19日11点29分
违停地点:卧龙路

违停时间:5月15日20点18分
违停地点:汇文路

违停时间:5月17日07点10分
违停地点:东明路

违停时间:5月16日20点45分
违停地点:汇文路
机动车临时停车相关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,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交警提醒
1、
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,并做到“停车入位,顺向有序” 。
2、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,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,并注意他人的安全。不停在交叉路口、机动车道中央、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,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,即停即走。